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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及台风汛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防范要点
日期:2016-03-31 点击量:22883

为了更好地防范夏季及台风汛期灾害性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我站摘录相关安全防范要点,供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考。

一、夏季及台风汛期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

1、高温(日最高气温超过35度):作业人员中暑;登高作业高处坠落;作业人员身体疲劳、精神不振,出现违章作业或诱发隐性疾病;饮用水、生活环境不洁以及食物腐烂变质,造成食物中毒和传染病蔓延;临时用电不规范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当诱发火灾;人员触电;压力容器爆炸等。

2、大风(最大风力超过6级或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影响期间):施工脚手架、操作棚、防护棚(架)、卸料平台、工地围墙以及工地办公室、民工宿舍、食堂等临建设施坍塌、倒塌;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包括井架、龙门架、轿厢式等)、汽车起重机(包括履带式、轮胎式等)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倒塌;外脚手架立面附属物以及外墙施工物料、起重吊装物料高空坠落;登高及高处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尚未形成完整空间受力体系的建筑构件(例如:钢结构安装、混凝土浇筑、建筑砌体等结构部位)坍塌。

3、强降雨:建筑工程基坑、沟槽、工地围墙以及其他临建设施坍塌;建筑工程基坑及其周边范围内的建筑(构)物、地上(下)管线、市政道路设施(例如:自来水管、天然气管、污水管、供电电缆、通信电缆、国防光缆、地面电杆等)出现超出容许范围的沉降、变形;人员触电;工地低洼部位积水。

4、雷电:建筑工地施工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桩工机械、物料提升机(包括井架、龙门架、轿厢式等)等高耸金属结构物,地处空旷地区的工地办公室、民工宿舍等临建设施以及钢结构安装、高层建筑钢筋绑扎、模板支撑工程遭受雷击;人员露天作业遭受雷击;易燃、易爆材料遭受雷击后燃烧、爆炸;建筑工地临时用电遭受破坏。

5、其它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

二、夏季及台风汛期灾害性天气安全施工防范要点。

(一)高温时段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适时调整作业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高温时段,当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

2、要开展全员职业健康普查,对现场作业人员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差、具有隐性疾病(例如:高血压、低血糖、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等不宜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3、施工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散热等降温措施,供应清凉饮料和洁净用水,配备防暑和急救药品,防止人员中暑。高温、密闭、高处作业环境下,除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外,还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4、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每日工作时间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因施工要求需要加班的,必须实行轮班作业,并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涉及夜间施工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5、建筑工地办公室和作业人员宿舍内要采取必要的通风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宿舍内的人员居住密度。宿舍区临时用电应确保绝缘可靠,每间宿舍都应配置独立的漏电、过载、短路、限流等保护装置。宿舍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灶和大功率用电器具,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直接在阳光下暴晒,并严格控制摆放间距。

7、生活区垃圾要及时清运,污水排放要畅通。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证上岗,食堂符合卫生标准。食物要当天采购、当天食用,不得使用、买卖腐烂、变质的食物。

8、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内设置的办公区、生活区和既有建筑边改造边使用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边施工、边住人”的现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严格的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明火作业要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型安全网,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易燃材料;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食堂、仓库等)要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临时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电线线路敷设必须符合标准,使用的电线和配电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线路周边不得随意堆放可燃物;规范保温层材料的选取,处理好外墙保温层施工与焊接、气焊切割等施工工序,杜绝因焊接、电气焊引起的火灾事故;搭设的彩钢活动板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及结构安全的规定,并附有产品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严禁购置无生产厂家、铭牌、无产品合格证书的彩板房。彩板房内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电线线路不得随意改动,严禁私拉乱接;高层建筑消防水源、重要关键部位消防器具以及建筑工地消防设施种类、密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二)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影响期间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接到灾害性天气信息后,立即传达到项目部,并启动企业及项目部两级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设备。灾害性天气期间,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2名以上),所有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建筑工地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第一时间向工地属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2、要以本《要点》为指导,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范围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并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落实安全整改和防范措施。要提前加强相关人群的安全教育和提前告知,确保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做到有备无患。

3、立即暂停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及有关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重点检查设备基础、附墙装置、缆风绳以及主要金属结构的紧固连接情况,保持设备基础排水通畅。物料提升机吊篮、施工升降机轿厢、施工吊篮等机械必须降至地面,塔式起重机吊钩应收至最上端,吊臂应能360度自由回转。

4、全面清理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架体外张设的各类广告牌、宣传标语等附属设施、物品,必要时要临时卸除脚手架安全网,减少风荷载,确保整体稳定性。同时,要全面检查脚手架主节点部位的扣件螺栓、基础排水以及连墙措施,确保脚手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要求。高层建筑和空旷地区的建筑外脚手架,要适当加密连墙件。高层建筑楼面上有零散材料的,要覆盖、固定或及时移置到地面,防止大风吹落伤人。

5、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要全面检查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工地围墙、操作棚、外电防护架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倒塌、坍塌事件。职工生活设施经加固后仍不能确保安全的,或设施紧靠施工脚手架、新砌筑尚未与建筑结构作可靠联结的砌体、临时围墙、基坑边等危险区域的,要坚决撤离设施内的住宿人员,并作妥善安置。

6、全面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确保各类漏电、短路保护装置的有效性和线路的绝缘性。降雨期间,室外用电设备和电箱要做好防雨措施,室外用电线路全部断电,做好现场高耸金属部件、空旷地区搭设的钢结构工程、操作棚、防护棚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的防雷接地。

7、钢结构工程构件间的连接节点必须紧固到位,在结构构件未形成稳定的空间结构体系前,应采取临时的抗倾覆措施。施工场地及周边影响范围内要设置警戒区域,防止人员随便进入。

8、加强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提高警觉,充分认识夏季持续性强降雨对基坑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带来的危害,针对工程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复核方案中已经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充分的安全保障性,情况复杂的,应及早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踏勘和补充论证,提高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系数,保障周边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上(下)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线路以及自来水、天然气、污水管道等)的安全。要加强强降雨天气时基坑及周边环境的沉降变形监测频率(沉降变形监测的次数应不少于每天1次),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市安监站。要加强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视力度,撤离堆放在坑边的物资和设备,减轻坑边堆载。要加强坑底的排水,配备备用电源,确保排水畅通。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掌握基坑及其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上(下)设施以及居民房屋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与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管理区、居委会联系,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基坑加固,情况严重的,应采取包括人员紧急疏散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

9、在编制高大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落地、悬挑式)、临时用电、外部高压线防护架、钢结构安装、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风载、高温、雷电、雨水等因素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影响,有意识地提高安全系数、加强安全措施,不得盲目压降工程造价、拼抢施工进度,不得简化施工工艺、削减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0、灾害性天气停工期间,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安排好人员的正常生活,防止发生社会治安事件和投诉上访事件。要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和作业区域的封闭管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尚未完成施工的部位,例如:打桩施工后形成的桩孔,尚未完成安装的钢结构构件,正在搭设的机械设备、设施,建筑施工形成的临边洞口等,要及时采取回土填埋以及临时固定、支撑、围护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标志,防止发生意外。

11、灾害性天气过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好有关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12、结合自身施工特点,举一反三,制定应对其他不利因素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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